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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范县县委第八轮巡察暨巡察村(居) 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4月4日,十四届范县县委第八轮巡察暨巡察村(居)工作动员会在县委二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启动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县委派出16个巡察组,对濮城镇、陈庄镇、高码头镇等3个乡(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89个贫困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时间1个半月左右。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段喜鸽出席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强化开展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稳步推进,以巡察促攻坚,不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提高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确保2019年巡察工作开好头、迈好步,实现新开局。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动新时代政治巡察工作开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在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杜新军书记提出的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提高巡察规范化水平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三是履行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被巡察党组织要正确认识、端正态度,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好组织落实巡察村(居)党组织的责任、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和加强村级党组织经常性建设的责任,自觉配合支持巡察组工作。各巡察组要严格落实“不干预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要求,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党组织的具体问题,严守职责边界,依规依纪开展巡察,以过硬的素质和优良的作风,高质量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会议传达了本轮巡察工作方案,宣读了人员分组情况,濮城镇等3个被巡察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性发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人员,被巡察乡镇及被巡察村所属乡(镇)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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